在引进任何新产品前,经销商都谋定而动,想好退路,以应对新产品引进后可能出现的问题。这种情况要从两方面来看。
首先,如果销售出现问题,责任归咎于经销商,如突发变故导致这个产品无法继续正常操作,此时,经销商要主动迅速中止与厂家的合作,退路何在呢?这需要提前预防和事后补偿。提前预防就是在与厂家签订合同时,一定要标清楚,如果经销商出现重大经营失误,比如由于其他产品经营造成的倒闭或其他事件,厂家应积极回收现有的货物。负责任的厂家一般会这样做的,因为这样可以消除窜货的潜在威胁。事后补偿则是经销商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,以降低厂家的损失。比如联系下游做得较好的二批商代替自己的位置,并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。这样给厂家留下了负责任的印象,还会有继续合作的机会。责任归咎于厂家,而它又不给退货怎么办?第一,经销商要观察产品的旺销区域与所辖区域是否较近。如果离得近,经销商完全可以窜货。第二,充分利用手头现有的特殊封闭式渠道,如团购。在产品出现滞销时,可以卖个面子,通过这些特殊渠道走掉。第三,如果该产品在乡镇市场还没有充分开发,经销商可以利用其他产品的乡镇渠道进行分销,并降价处理,因为乡镇市场的消费者较看重产品的价格。